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又有新动作!
2022-11-14来源:省局网监处
为进一步规范“双十一”“双十二”网络促销经营行为,11月4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双十一”“双十二”网络交易监管行政指导会。
会议学习了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双十一”“双十二”期间网络促销经营活动合规提示的公告》,向广大网络交易经营者提出十个方面的合规要求;通报了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网络交易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安排部署集中促销期间市场监管局重点监管措施。省商务厅电商处负责人就电商领域落实中省促消费稳增长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各大电商平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审查核验义务,加强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和服务,引导其依法履行主体信息、交易规则等信息公示义务。要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快速解决消费者投诉和纠纷,引导和督促平台内经营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要要规范集中促销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禁止以假劣商品为赠品进行促销,不得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会议号召在陕广大电商经营者要充分认识和把握网络市场规范健康发展阶段的新趋势、新要求,做网络正能量的传播者、遵纪守法的践行者、守正创新的探路者,为我省网络市场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阿里、美团、京东、饿了么、拼多多、抖音、超拼网、有食品网、华山云商、佳帮手等在陕14家平台代表参加会议。
(网监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