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布8起整治医美乱象案例
2月9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我省11部门联合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以来, 重点打击虚假宣传、非法行医、假货频现、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查处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中,选取8起典型案例公布。
1 当事人通过某智能门灯箱发布含有“携手体坛名将 打造健康体魄”和羽毛球世界冠军“张亚雯”的形象,以及“海涛‘一天得’全口种植牙 当天种牙 当天吃饭”等内容。该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并且未经审查发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2022年7月,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10万元罚款。
2 当事人通过某APP使用名称为“西安画美”的账号,自行发布了“面部填充”等医疗广告,含有“面部填充 逆转时光 做童颜女神”“自然饱满、容颜减龄、立显年轻”等内容。该广告未经审查进行发布,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2022年8月,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20万元罚款。
3 2022年9月23日,韩城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查获无证生产制造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黑窝点,产品包括玻尿酸、肉毒素等59个品种。经立案调查,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王某等2人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4 当事人制作的锦旗,印有“艾灸治百病,全身疾病净,从头到脚底,五脏六腑净;感谢金某某调理好了我多年寒湿体质”等宣传语,其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相关规定。2022年4月,渭南市澄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5万元的处罚。
5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设置灯箱发布“镇安县烧伤创疡研究所志友诊所简介”,使用梁某等14名患者治疗前后对比图片内容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有关规定。2022年7月,商洛市镇安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款0.15万元。
6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发布11块医疗美容广告,涉及“最专业的美肤团队”“韩国超微小气泡,深层清洁,直达真皮层,注入肌肤遗失的水分”“水光针不只是补水而已”“瘦脸针花样绽放你的美”“祛眼袋再现年轻眼眸”等内容,广告未经审查发布且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十四条相关规定。2023年1月,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
7 当事人在其公众号发布题为《瘦脸针打多久能见效?打几针可定型?最全攻略来袭!》的宣传,同时在其医院店堂投放“HA瘦脸针”“HA玻尿酸”等广告宣传彩页。广告违法进行医疗用毒性药品宣传且未经审查发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2022年4月,汉中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万元。
8 当事人在名为“府谷旭永眼科医院”公众号进行“杨某伟院长毕业于白求恩医院大学,从事眼科工作室20年……”“角膜塑形镜是指一种特殊设计的硬性透气性硬性眼镜……”等内容的宣传,该医疗、医疗器械广告含诱导性内容且未经审查发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2022年12月,榆林市府谷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0.8万元。